| 索 引 号: | 11220524550466227E/2025-07120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方案 |
| 发文机关: |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 标 题: | 柳河县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柳农联字〔2025〕15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4550466227E/2025-071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方案 |
| 发文机关: |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 标 题: | 柳河县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柳农联字〔2025〕1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柳河县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柳农联字〔202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依据《吉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县开展延包试点的15个乡镇、3个街道。
二、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延包试点的宣传培训、摸底核实、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网签、资料归档、检查验收、纠纷调处等费用。
三、资金标准和使用方式
柳河县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资金163万元,通过招标聘请具有土地延包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延包试点工作,项目工作期限为3年(2025年到2028年7月),其中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到2025年12月15日结束,后两个年度为延包试点收尾及服务阶段。
四、项目实施要求
按照我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有序组织推进延包试点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数量、标准等,确保程序规范、稳妥有序。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性开展延包试点调研指导,推动延包试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项目有效实施。于2025年12月10日前形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送柳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对于延包试点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做好留存归档工作。
联系人:陈高扬 报送邮箱:375647601@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柳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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