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电话:0435-7655661,传真:0435-7643002,电子信箱:lhzwgk1@163.com 邮编:135300,地址:柳河镇中华大街和勤政路交汇处2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柳河县各政府部门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化市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通政公组〔2020〕1号)要求,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制定详实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柳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印发<柳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4号),方案内详细部署了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聚焦“六稳”“六保”工作的政策解读,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等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依据全县分工方案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依据方案的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固开展。
(二)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邀请通化市委党校讲师讲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综述,邀请长春首佳科技工程师对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正式上线使用相关事项进行培训。领导干部积极发挥了示范促学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持续提升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柳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4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各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本机关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1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2020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五)聚焦“六稳”“六保”工作政策解读。制定《关于印发<柳河县县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5号),围绕我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力度,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政策措施,发挥好工作成效。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了政策效应。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对照省直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关于印发<柳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2号),推进试点工作模式,2020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公开的事项可以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中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七)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28号)的新要求,按照专栏姓专的原则,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开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梳理工作,建设完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自建的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政府网站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集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能力。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抽查和自检自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不出现错别字,发布格式规范标准。2020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共更新信息674条。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制定《关于印发<柳河县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公开组字〔2020〕3号),对52个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加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立足工作职责,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着力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11 |
-86 |
410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7 |
82 |
619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4 |
121 |
1028 |
行政强制 |
24 |
-12 |
1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1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5 |
210983830.34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
|
|
|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于应该公开的文件不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存在不能及时公开的现象。二是个别单位在工作中配合度不高,不能及时报送材料。三是一些单位对文件源头属性认定标准的理解和把握不统一,导致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和分类的规范标准程度不高。四是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固定,经常出现人员变动的情况,并且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沟通不畅,影响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总基调,重点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以及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