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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柳河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2021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 “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25070,传真:0435-7225070, 邮编:135300,电子信箱:地址:柳河县振兴大街1485号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柳河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注重政策发布与解读。规范政策文件发布,针对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解读。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我局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申请人所申请内容均为部分公开,对于可公开部分,我局已按规定时间在规定网站公开,对于不予公开的内容也按照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做出合理解释。已通过网站处理、邮件回复电话通知。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配合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地址。按照要求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意见、依申请公开、部门基本信息、政策法规等方面及时、主动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二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面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能力欠缺、问题复杂等主客观因素,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三是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配合衔接不够紧密,缺乏沟通联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公安工作新常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河县财政局 

  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