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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15104,传真:0435-7215119,电子信箱:lhzjxzb@163.com 邮编:135300,地址:柳河大街1984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推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基础网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根据考核指标制定网站整改清单,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二是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项目版块信息,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共享,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三是加强培训宣传。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来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透明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汇总、归档备查制度,申请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资料(包括受理、处理、领导批示、答复、邮政回执等有关记录)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转变政务公开观念,我局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明确政务公开重点,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住建局按照要求,及时参加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6448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促进此项工作,此外,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本年度报告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