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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柳河县公安局现公布对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公安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72555,传真:0435-7272555,邮编:135300,电子信箱:地址:柳河县人民大街735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着力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实现我局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制度,组织填报年度报告表,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截止2021年12月31日,遵循“不失泄密”原则,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12条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保障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多次调度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全面研学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利用媒体,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稳步推进,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敏感性不够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二是文件公开属性划分不细致,对是否公开的界定不准确,信息内容公开质量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业知识储备不够,缺乏相关培训,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河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