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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柳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0435-7330988,传真:0435-7338766,电子信箱:904137775@qq.com,邮编:135300,地址:柳河县柳河镇站前路637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河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全年工作中不断总结与自我完善,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岗位调整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解读质量、形式、时效等方面做功夫,下力气,使政策清晰易懂。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理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流程,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

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定期更新内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针对申请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准确、完整地写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的内容,并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及时限。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合第三方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与《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然不够,公开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更新迭代不够及时,目录要求公开内容与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融合还不够,存在表述不规范、版面不够清晰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力量薄弱,政策文件定义理解不透彻,解读形式单一且数量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提醒机制,不定期对工作调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帮助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醒,扩大公开覆盖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公开行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条例》为准则,规范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层面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