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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柳河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柳河县林业局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政务公开内容,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林业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13008,传真:无,电子信箱:lhxlyjfzk@163.com,邮编:135300,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站前路1315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河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和监督职责,确保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之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请批单,信息发布之后要做好信息备案管理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在主动公开积极作为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及时与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沟通联系,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局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经答复完成。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机关信息生成及公布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展开。在信息生成、公布工作方面,要求在信息生成过程中即进行保密审查并确定公开类别,在信息生成后,属于主动公开类别的信息按规定期限及时上网公开。另一方面,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柳河林业动态要闻,强化林业部门宣传。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主动参加全县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听取第三方评估专家对绩效考核工作的讲解;仔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着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对需要公开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行政执法制度等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