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柳河县林业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全面反映2025年度柳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工作情况。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林业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13009,传真:无,电子信箱:lhxlyjfzk@163.com,邮编:135300,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站前路1315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林业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和监督职责,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严格按照公开发布信息格式要求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公布的信息,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严格把握信息发布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公开的内容不含涉密信息,不含敏感信息。截止到12月31日,我局在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10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全面提升对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意识,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主动学习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保持与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联系,征求多方意见后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局2025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已经答复完成。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柳河林业动态要闻及林业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2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目前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方面,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