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柳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22974,传真:0435—7233808,电子信箱:lhnyjxx@163.com,邮编:135300,地址: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振兴大街3204号。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公开体制、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水平,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涉及各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信息发布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有序、及时。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结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业发展等工作实际,我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衔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等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涉及农机购置补贴、三农工作方面惠民利企政策落实工作等,都纳入主动公开范畴。截至2021年12月为止,我局通过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县政府网站、互联网、公示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在市农业委员会、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0条;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3;其他互联网及公示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51条一方面增强了农牧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为我县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除通过通化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政务公开外柳河县农业农村局还通过柳河县农业和机械化信息网进行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并设置专员进行管理。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提供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便民服务的目的。

  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通过悬挂条幅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少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或未及时进行更新。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