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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点击数:

2025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柳河县水利局现公布对本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起始日期为2025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柳河县水利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7258015,邮编:135300,地址:通化市柳河县柳河大街1868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核心工作部署,在县政府的统筹指导下,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持续加大网站及各类政务平台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以依法、便民为核心导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重点聚焦民生关切领域,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另一方面,及时更新平台内版块信息,实现信息实时公开与共享。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深刻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透明政府的重要意义,将主动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推进。结合本局职能实际,2025年全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各类事项140项,逐步形成常态化主动公开态势。通过不断健全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同时拓展线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元接收渠道。针对工作人员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申请件办理规范高效。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将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作为核心工作之一。一是转变工作观念,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化管理,明确“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均需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准则;二是明确内容重点,统筹谋划平台信息发布方向,优先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关键信息;三是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各科室信息提供责任,确保各类信息按计划及时、准确在平台发布,避免出现信息滞后、遗漏问题。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一方面,及时完善办事公开指南与公开目录,规范平台公开栏目设置及内容格式,确保公开信息条理清晰、便于查询;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讲座,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需提升,存在思想意识薄弱、工作主动性不足的问题,偶有因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部分类目划分不够细致,存在信息归类不够精准的问题,给群众查询信息带来一定不便;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制定专项改进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强化思想与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细化信息公开目录,组织梳理公开类目,明确各类目信息的发布标准与责任科室,确保信息归类精准、查询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河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