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促进国税事业发展。现将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进行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柳河县国税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展公开渠道,结合实际工作,落实柳河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组织领导。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办公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干,形成以办公室为主导,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争取指导和支持。
2.规范流程。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形成抓工作落实的责任链条。
3.拓宽载体。一是配备电子触摸屏,设置LED显示屏,完善自助办税设备,及时将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告知纳税人。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收咨询窗口,由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务干部担任咨询员,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主动公开信息18条。一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情况和各类税收清册。二是主动公开途径。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平台、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
全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的力度上有待加强。下一步,县局将不断充实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和完善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